教科信司〔2021〕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積極推進“互聯網+教育”發展,根據《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和教育部《2021年教育信息化和網絡安全工作要點》的部署,決定繼續開展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以下簡稱項目)?,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標
2021年度,計劃從線上線下融合教學、網絡思政教育、智能體育教學三類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中遴選出15個左右不同應用方向的實踐共同體,開展信息化應用模式的實踐與研究,以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借鑒、可推廣的信息技術支持下的信息化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形式和典型案例,形成一支高水平的信息化教學應用骨干隊伍,探索推進信息化教學應用的長效機制。
二、遴選要求
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是在教育行政部門的支持下,圍繞某一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區域、學校等不同成員單位組織起來,共同開展實踐和研究,共同推動該模式的發展。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原則上每類模式限報1個,總數不超過2個。申報項目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實踐內容應屬于以下三類應用模式??梢愿鶕陨砘A和特長,選擇相應方向,自擬申報內容:
?。?)線上線下融合教學
線上線下融合教學的教學模式和組織方式;
線上線下融合教學應用場景的設計與應用;
線上線下融合的自主學習指導。
?。?)網絡思政教育
網絡思政教育資源的建設與應用;
網絡思政教育活動的設計與實施;
學校、家庭、社會網絡協同育人。
?。?)智能體育教學
智能體育教學的教學模式和組織方式;
智能體育教學應用場景的設計與應用;
學生體育學習過程的智能指導。
2.項目名稱規范準確、簡潔明了,能清楚地概括申報單位情況和實踐內容方向,字數控制在20字以內,不照搬第1條中內容。
3.應在本類信息化教學應用中積累了2年以上的豐富實踐經驗,成效顯著、富有特色,已有經驗和成果豐富,具有典型引領作用,并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力。
4.應具有良好的共同體組織結構和管理制度,運行良好。單位類型為區(縣)、學校,鼓勵省外地區成員單位加入。牽頭單位負責申報和項目組織管理工作,應具有較強的統籌協調能力;主要成員單位不少于4個,參與積極性高、合作密切。
5.人員結構合理,業務能力強,能夠形成優勢互補。核心成員應包括但不限于:組織領導、管理人員,統籌協調推進實踐共同體發展;從事理論研究的專家,指導實踐共同體發展方向和內容;從事實踐研究的教師、教研員,開展實踐共同體具體實踐;從事技術支撐的電教人員,提供實踐共同體日常運行技術支持。
6.項目建設方案應體現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的融合創新,體現應用模式的典型特征和應用方向,體現共同體的組織形式和運行方式,實施方法合理、可行,具有可推廣性。
7.依托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網絡學習空間和網絡社區,實踐共同體內部交流和分享頻繁。
三、組織實施
項目由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負責指導,由中央電化教育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申報認定、協同實施、成果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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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報推薦。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填寫《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推薦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推薦表,需加蓋單位公章),提供佐證材料,并同時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蓋章的紙質材料和電子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組織申報和審查遴選工作,向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報送所推薦項目的推薦表和匯總表(見附件2)。
2.遴選認定。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在各地審核推薦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遴選和實地抽查,經公示,最終確定入選項目名單,并予以公布。入選項目應主題不重復、各有特色。
?。ǘ﹨f同實施
1.開展實踐。依據項目目標和任務,進一步明確、細化實施方案,確定成員單位之間分工合作的具體任務和進度安排,在專家的指導下,按計劃、分步驟開展工作。
2.充分交流。以網絡為載體,利用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共同體社區開展交流。組織定期活動,協同實踐、交流討論,推動共同體社區成長。
3.擴大規模。不斷吸收新成員,豐富共同體實踐經驗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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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開展周期為一年。項目完成后,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組織項目驗收。項目驗收采取會議論證、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形成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研究報告和應用指南;形成6—8個教學信息化應用的典型案例;建設實踐共同體社區,開展經驗推廣活動,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四、工作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管理職責,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認真組織好項目的申報、推薦和建設工作;為入選項目提供必要的配套經費、資源條件等支持;做好宣傳,積極發揮實踐共同體的輻射、帶動、引領作用。
2.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撰寫申報材料,申報支撐材料要真實可靠,有據可查。申報單位要明確人員分工和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落實保障配套條件,創造性地組織實施。
3.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2021年11月1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報送推薦表、推薦匯總表及有關材料,同時發送電子版。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李琳娜
聯系電話:010—66096457
電子郵箱:kjsxxh@moe.edu.cn
聯系人:中央電化教育館,沈蕓
聯系電話:010-66490961
電子郵箱:sheny@moe.edu.cn
附件:1.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推薦表
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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