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的決策部署,聚焦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嚴格師德師風第一標準、突出教師育人成效評價、暢通教師多樣化發展通道、探索完善京師特聘崗位體系,持續推進教師評價改革向縱深發展,不斷優化完善人才隊伍建設體系,激發教師育人主動性、教學科研創造性。
強化師德建設,嚴格師德師風第一標準。持續推動師德師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建立校院兩級師德建設與監督委員會,出臺《師德師風教育實施辦法》《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落實教師常態化理論學習制度,深入開展教師分層分類專題培訓,堅持思想政治教育、師德修養和專業發展有機結合。加強師德警示教育,制定《教師違反師德行為處理辦法》,完善師德師風考核和監督查處工作機制,依法依規加大對各類違反師德和學術不端行為查處力度。堅持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聘用、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職稱評聘、評優獎勵等的首要要求,堅決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嚴肅查處教師科研失信行為,出臺《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辦法(試行)》,進一步細化和規范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程序,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系統性完善學校預防和處理科研失信行為的長效機制。構建“四有”好老師教師獎勵體系,突出師德師風的價值引領,涵蓋獎章、榮譽稱號、紀念章三大類別,設置8個獎項,引導全校教職員工踐行“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校訓精神,爭做“四有”好老師。近年來,學校獲批教育部首批師德師風建設基地,獲評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全國“最美教師”、“教學大師獎”“杰出教學獎”等師德獎項,以德育德的導向作用充分彰顯。
強化育人導向,突出教師育人成效評價。強調人才培養中心地位,明確將承擔育人工作作為教學科研崗位晉升的基本條件,將教師參與教研活動、編寫教材案例、指導學生畢業設計等工作計入考核,切實將教師人才培養的核心任務落到實處。強調思政育人成效,在教師考核評價工作中堅持思想政治素質和育人業務能力的雙重考察,深入落實教師承擔思想政治工作任務的相關要求,將承擔輔導員或班主任工作作為崗位晉升的必備要求,明確要求青年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至少須有一年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歷。強調教學工作量要求,指導院(系)出臺年度考核實施細則,明確教師年度教學工作量要求,制定教授承擔本科生課程教學工作量的最低標準,著重要求晉升教授、副教授必須為本科生授課,并將師德表彰、育人能力提升和育人成效相關成果等納入代表性成果范圍,有效扭轉重科研輕教學、重教書輕育人等現象。
強化分類管理,暢通教師多樣化發展通道。完善分類考核制度,針對教學科研崗位細分的“三型六類”,不斷完善崗位分類晉升考核院校兩級政策體系,相繼出臺《教學科研崗位晉升考核管理辦法》《院(系)崗位晉升實施細則》和《年度考核實施方案》,充分體現學科特色和崗位特點,通過系統設計、分層實施、統籌推進,打通分類評價、分類考核“最后一公里”。豐富多元評價內容,推進評價成果多元化,進一步破除評價中的“唯論文”現象,將師德表彰獎勵、精品課程、政策咨詢成果、國家標準、設備或產品、創作展演、公共服務成果等納入認可范圍,促進各類崗位教師盡展其才。體現不同崗位特點,不斷完善代表性成果評價體系,對教學型崗位評價,重點評價成果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業績貢獻;對科研型崗位評價,重點評價科研成果學術質量、原創價值、學術貢獻、社會影響以及支撐人才培養情況。開辟青年人才“綠色通道”,對為國家或學校做出重大貢獻、產出重大成果的青年教師,可通過個人申請、學校綜合評審等環節,破格晉升高級崗位,為青年拔尖人才的職業發展創設良好制度環境。
強化高層次人才發展,探索完善京師特聘崗位體系。設置特聘崗位,出臺《京師特聘崗位管理辦法(試行)》《京師特聘崗位遴選聘用實施方案(試行)》《京師特聘限額崗位聘用工作細則(試行)》等系列文件,設置杰出教授、領軍教授、拔尖學者以及青年學者等四類特聘崗位,堅持按崗聘用、按崗定責、按崗定薪,不斷完善高層次人才發展體系。嚴格選聘程序,組織相關院(系)個性化定制京師特聘限額崗位申請資格條件,嚴格實行院(系)推薦專家組、學校推薦專家組、京師特聘限額崗位評審委員會綜合評議等三級推薦、評議程序,實行擇優遴選、重點培育,實現不同渠道的高層次人才并軌發展,堅決破除“唯帽子”。強化聘期考核,院(系)根據崗位任務書考核其履職情況,有效評估入聘人員聘期內的業績和貢獻。實施崗位聘用動態管理,聘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出京師特聘崗位,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動態開放的崗位管理制度。截至2024年4月,學校已有358人獲聘京師特聘崗位,匯聚和培育一批德才兼備、具有國內外競爭力的“四有”好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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