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督導辦 何秀超
規范辦學行為,是教育督導工作的重要內容和任務。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了全面部署,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加強教育督導、規范辦學行為指明了方向。這對于指導我們進一步加強教育督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下一步,我們將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教育督導工作的意識,完善教育督導制度體系,突出重點,創新方式,大力推進教育部門依法治教和學校依法治校,引導各類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推進內涵發展。
督導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為學校規范辦學提供保障。一是要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制度,督導地方政府對學校政策引導、財政投入、監督管理等教育職責的履行情況。二是要完善專項督導制度,及時做好教育重大突發事件和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專項督導,督促地方政府和學校積極應對和妥善解決,保障學校工作正常開展。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優先發展義務教育,加大對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改進學校辦學條件,促進教育公平。
督導學校依法依規辦學,為實施素質教育提供平臺。一是要進一步健全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二是要開展依法治校的專項督導工作。研究建立學校綜合督導機制,開展學校綜合督導工作。三是要充分利用現代網絡和通訊技術,建立學校自評、信息公開、督學督導評估的學校管理評價機制。
開展教育質量評估監測,為規范辦學行為提供依據。一是要統籌規劃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建立健全各級各類教育質量監測指標體系。二是根據各級各類教育的發展現狀和實際需要,開展教育質量監測工作。三是培育和扶持一批專業評估機構,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教育質量評估監測。
完善督導結果使用制度,為實現依法治校提供抓手。一是要重視教育督導結果公開,建立與媒體的聯動機制,督促各地各校依法整改,接受社會監督。二是要加大對依法督導的宣傳,為規范辦學行為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三是要完善問責機制,加大督導約談、通報、復查和問責力度,發現問題責令限期整改。把督導結果作為資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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