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張大良
“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是四中全會對高等法學教育提出的最直接、最明確的要求。我們將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繼續會同中央政法委等部門,采取更加有力舉措推進協同育人,深化高等法學教育綜合改革,提高法治人才培養質量,切實把四中全會精神和要求落細、落小、落到實處。
一是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要求,以提高法治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為基礎,以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為重點,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為保障,全面深化高等法學教育綜合改革,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撐。
二是研究制定《高等法學教育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教學指導》,修改完善《法學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在此基礎上,推動高校依據國家標準和本校實際修訂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三是深入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繼續提高應用型、復合型法治人才培養質量。著力培養一批具有奉獻精神、較強實踐能力的基層法治人才。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于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高素質涉外法治人才。加強校外法學實踐教學基地建設。
四是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法學類重點教材的編寫出版和推廣使用。以教材為重要載體,在法治人才培養中全面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全面采用國家統一組織編寫的法律類專業核心課程的重點教材,并將其列為高校法學專業考核的重要內容和學生必修的基本教材。
五是加大法學專業骨干教師培訓力度。通過課程輪訓、集中研修等方式,對全國高校法學專業骨干教師開展專題培訓。進一步完善國家、地方、高校三級培訓體系,對法學類重點教材任課教師開展全員培訓,切實做到“先培訓、后上課”。
六是健全政法部門和法學院校人員雙向交流機制,深入實施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雙千計劃”。建設專兼結合的法學專業教學團隊,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人才培養的課程體系和教材體系建設,加強實踐教學環節和教學方式方法改革,持續提升教學科研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教師隊伍。充分發揮法學院校和政法部門的各自獨特優勢,構建法治人才培養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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