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教育部、中央編辦、民政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對2018年9月頒布的《關于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印發了新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促進競賽管理規范化、提升以賽育人水平奠定了政策基礎。
《管理辦法》印發以來,在教育系統和全社會引發了積極反響,大家普遍認為此舉有利于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有利于推動“雙減”政策落地,有利于維護良好的教育生態,有利于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近日,教育部公布了《管理辦法》印發后的首期(2022-2025學年)全國性競賽名單,必將推動競賽管理邁上更高臺階。
相比于2018年印發的試行辦法,新的《管理辦法》在總體原則、申報條件、認定流程、組織要求、日常監管等5個方面均作了更加科學、更加規范的修改完善,對活動項目和類別權重進行了科學合理的調整優化。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競賽審核環節更加科學。進一步明確了相關職能單位的審核職責,教育部、中央編辦、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等4部門各司其職、相互協作,有效保障責任落實,有力保證了辦賽資質審核和賽事組織過程監管的質量。
二是競賽組織過程更加規范。進一步強調了競賽的公益性,要求競賽相關工作不得進行委托、授權,任何單位、組織、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學生、學校收取任何費用,進一步明確了不得通過指定食宿、組織培訓、推銷資料等進行變相收費和轉嫁競賽活動成本的要求。對專家團隊選擇、競賽程序管理、命題組織與評審認定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要求,有助于進一步規范賽事組織,提高賽事評審專業性,有效保證競賽公平公正。
三是競賽管理更加系統。在近年來競賽管理制度已經相對成熟的情況下,明確今后每三年組織一次申報和審核,審核通過的競賽原則上三年有效,更好地穩定社會預期。此外,還將由中方機構作為主辦方舉辦或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國際性競賽一并納入,實現了對國際國內競賽的系統化規范管理,體現了管理對象的完整性。
四是競賽名單更加凸顯育人導向。此次正式公布的2022-2025學年全國性競賽名單包括自然科學素養類、人文綜合素養類、藝術體育類共44個項目,較去年相比增加了空天科技體驗與創新、通信科技創新、軟件與信息技術、丘成桐科學獎、科學發明等自然科學類,國家版圖知識、勞動技能與智能設計、文化遺產知識等人文綜合類,文化藝術創作、書畫藝術、音樂素養等藝術體育類,更好地吻合了國家發展戰略需求,豐富了對基礎學科拔尖創新后備人才發現和培養的路徑;更好地體現了五育并舉,實現以賽育人功能,對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美育,強化勞動教育起到了很好的正面引導作用;更好地宣揚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國家意識、民族意識,有利于增強學生的“四個自信”。
競賽活動管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江蘇省教育廳一直高度重視競賽活動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相關要求,定期開展競賽項目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下一步,我們將以《管理辦法》實施為有利契機,進一步提升我省競賽管理規范化水平。主要處理好三個方面關系。
一是“全面”和“個性”的關系。堅持五育并舉,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是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的本質要求;科學參加競賽是培養學生興趣,發展學生個性化特長的重要手段。我們將準確把握好教育教學改革和競賽活動的關系,在堅持全面發展的前提下,大力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
二是“全體”和“部分”的關系。提升核心素養,促進全面發展,是對全體教育人開展教育、全體學生自主學習的要求;組織競賽活動,是對部分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長和發展潛質學生的要求。我們將把握好全體發展和部分發展的關系,在堅持面向全體學生開展教育教學的基礎上,大力促進部分特長學生的發展。
三是“減負”和“增效”的關系。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是國家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發現和培養拔尖創新后備人才,是國家發展的戰略需求。我們將堅決貫徹落實“減負”要求,切實抓好“五項管理”,著重控制競賽數量,著力提高項目質量,在扎實做好“減負”的同時,努力在“增效”上取得更多進展。(江蘇省教育廳副廳長 顧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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