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校外培訓項目的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別鑒定工作(以下簡稱“鑒定”)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廣東省教育廳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制定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定方案,在鑒定方法、標準、流程等方面探索創新,加強實施指導,為各地分類鑒定工作提供經驗。
一、組建“T形”知識結構的鑒定研究專家組
針對鑒定過程中多學科交叉、專業跨度大等難點,廣東省教育廳專門組建“T形”知識結構的鑒定研究專家組,在橫向上對跨界十多門學科都有覆蓋,在縱向上對相關領域進行深入專攻,力求鑒定工作從嚴規范、科學嚴謹。廣東省教育廳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7月28日起即組織力量開展政策研究、校外培訓行業研究等工作,集中辦公作戰,做好經費保障,組織專家組在鑒定指南研究等關鍵環節取得實質性突破。
二、研制科學嚴謹的學科類鑒定方法和標準
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的通知》等國家政策指導下,廣東省教育廳進一步把相關工作落實落細。主要是針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校外培訓機構在實踐操作中反映的關于具體鑒定方法、鑒定標準、鑒定示例、鑒定操作性工具等一系列困惑和問題,及時開展鑒定方法、鑒定標準等相關研究,提出“名錄鑒定法”“綜合鑒定法”“專家組鑒定法” 三步走。其中,“名錄鑒定法”是指對于一些清晰易判的項目,可直接通過項目名稱予以鑒定;“綜合鑒定法”是指對于一般鑒定難度的項目,通過對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培訓效果等多方面進行綜合鑒定;“專家組鑒定法”是指對于鑒定難度高的項目,特別是學科和非學科混合型項目,通過專家組進行專門研判鑒定。10月9日起,廣東省校外培訓項目鑒定研究工作進入測試階段,累計進行了23個案例測試,發現問題,不斷修改,逐步優化完善。
針對一些營利性非學科校外培訓機構在“雙減”政策出臺后,出現了一批學科和非學科混合型項目,加大了鑒別難度,廣東省教育廳研究提出了多個定性、定量組合指標,主要包括: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目的、培訓結果評價、培訓授課語言。鑒定研究專家經過反復研討不同技術方法后,提出了量化的鑒定標準,以“培訓內容”指標為例,明確提出:項目培訓內容在“學科類培訓項目培訓內容范圍”比例>50%,視為具有學科類別屬性特征,即做出學科類鑒定結果;培訓內容在上述范圍所占比例≤50%,則暫不視為具有學科類別屬性特征,待其他指標衡量比較后做進一步鑒定。采用量化鑒定標準后,在內部測試過程中,基本沒有再出現不同鑒定人使用同一鑒定標準后,產生不同判別評價的情況。
三、編制便于實操的系列配套模板文書
針對校外培訓機構反映的不知如何報告自行判斷結果和申請專家鑒定、不知如何處理學科和非學科重疊的信息統計,以及各地教育和鑒定專家反映缺少實操性工具等難題,廣東省教育廳組織力量制定了多套鑒定操作實務工具,提升機構、教育部門、專家的鑒定規范性和效率。為機構提供自行鑒定等操作性實務工具,提高企業效率,具體有《自行鑒定結果書》、《鑒定申請書》、《涉及學科類培訓內容及時間統計一覽表》等。為教育行政部門提供鑒定評審等鑒定監管工作的操作性實務工具,規范鑒定工作和提高鑒定效率,具體有《對機構自行鑒定結果無異議通知書》《鑒定補充材料通知書》《鑒定監管通知書》《鑒定專家推薦表》《專家邀請函》等。為鑒定專家組專家提供鑒定總體工作計劃等專家鑒定工作的操作性實務工具,制定了《專家組鑒定法總體工作計劃》《專家回執》《專家鑒定人聲明》《鑒定書面調研函》《書面調研提綱》等。10月以來,廣東省在測試的同時,開展實操性配套工具文件的編寫,累計22(套),為學科鑒定提供了有力支撐。
在流程上,廣東省教育廳編制了專家鑒定工作流程,一個復雜項目的專家鑒定時間從4天優化至2天,提高專家鑒定效率。廣東省教育廳提出了專家應當具備的各種具體條件、專家組鑒定工作內容及流程,包括從機構提交資料、初審、組建專家小組、專家準備工作、專家初步鑒定分析、專家開展調研、專家開展課堂現場抽聽、詳細鑒定分析、召開現場鑒定評審工作會、專家小組提交鑒定結果建議書等十大步驟;明確專家權利、義務等。此外,為統一鑒定標準,提升鑒定效率,提高鑒定質量,廣東省教育廳提供了學科和非學科鑒定相關依據政策材料及附件共28份,專門編制鑒定問答,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助力鑒定工作做細做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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